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北京市松江區佘山鎮公民國家
公司公告
黃其付:
上海市松江區佘山鎮人民政府于2024年3月28日作出《責令限期拆除決定書》(滬松佘府責拆決字[2024]第140102號)、《附違背法建筑設計的不了產介定書》,現因根據《我國大家燕趙礦山安全法民事法律案件法律民事案件法》標準的其余手段始終無法郵寄到達,嚴格按照《我國大家燕趙礦山安全法民事法律案件法律民事案件法》第八十四條的標準,向你公示郵寄到達《責令改正期限拆掉所決定書》、《附違反法建筑施工的沒固定資產認為書》,組織化出本公告模板之時起,路過30日,即稱為發送。
零件:
1、《責令限期拆除決定書》(滬松佘府責拆決字[2024]第140102號)
2、《附有失法施工的動產抵押介定書》
二〇二八年5月一周